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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农作物稻草草绳综合利用推进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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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稻草综合利用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稻草综合利用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快稻草综合利用推进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县稻草综合利用率,确保稻草综合利用推进县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0年农作物稻草综合利用示范县和推进县建设的通知》(苏农计〔2010〕31号、苏财农〔2010〕59号)要求,我县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编制了《2010年如东县农作物稻草综合利用推进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报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该实施方案报送,恳请审核批复,以便我们及时组织实施。
特此请示!
 
附件: 2010年如东县农作物稻草综合利用推进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如东县农业委员会   如东县财政局   如东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综合利用  推进县  方案  请示
抄送: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农业委员会,如东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如东县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2日印发
 


 

附件:
 
 
2010年如东县农作物稻草综合利用
推进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上报日期: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稻草综合利用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稻草综合利用的决定》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稻草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和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0年农作物稻草综合利用示范县和推进县建设的通知》(苏农计〔2010〕31号、苏财农〔2010〕59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稻草综合利用,提高稻草利用率,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实行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建设生态如东,积极探索适合于我县实际的稻草综合利用的新路子、新技术,推动全县稻草禁烧及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着力解决稻草的季节性和结构性过剩问题,实现稻草的资源化、商品化综合利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2009年基本情况
1.稻草综合利用现状
如东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全县总面积1872平方公里(不包括海域),耕地面积为156万亩。下辖14个镇,218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105.6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7.85万人。农作物主要以水稻、小麦、棉花为主,兼有油料、蔬菜、瓜果等作物。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为:水稻81.9万亩,二麦89.9万亩,棉花18万亩,油菜24.9万亩,年产生稻草109.63万吨。其综合利用方式主要有:1.作为有机肥直接还田。全县常年用于直接还田的稻草量21万吨,占稻草总量的19.1%,其中:机械化全量还田量7万吨;人工留高茬还田量10万吨;覆草还田量4万吨。2.作为加工原料编织草绳以马塘、岔河、双甸等西部乡镇为主的稻草加工业,主要利用稻草、麦秆编织草绳、草帘、草蒲团、草片及包装物。目前全县拥有1万多台的草绳加工机械,年消耗稻草量15万吨,占稻草总量的13.68%。3.用于稻草发电。由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江苏国信如东25MW稻草发电示范项目,按设计每年可消耗稻草17万吨的稻草,年发电量可达1.6亿度。目前在我县范围内设立了30个稻草收购点,收购范围辐射到海安、如皋、通州等周边县、市,年消耗本地各类稻草量近10万吨,占我县稻草总量的9.12%。4.作为畜禽饲料牲畜过腹还田。我县生猪存栏量近40万头,山羊饲养量近50万只,肉牛、水牛等大牲畜饲养量0.2万头,通过稻草直接投喂、青贮后喂养、氨化处理后喂养的方式,用于畜禽过腹还田近5万吨(主要以豆秸、玉米秸、花生藤等青饲料为主,占稻草总量的4.55%。5.用于生活燃料。全年用作生活燃料的各类稻草约15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稻草总量的13.68%。综合利用率为60.2%。
2.财政支持资金情况
   2009年,我县在财政资金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了近50万元用于稻草还田机具的添置等补贴。
3.其他扶持政策措施
   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作物稻草利用、回收企业或个人进行扩大生产与技术改造,在稻草利用、收贮等用地、贷款、项目申报等方面优先安排,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2010年基本情况
1.稻草综合利用情况,包括稻草总量、稻麦播种面积、稻草主要利用方向、利用量、利用率;
2010年我县粮食播种面积在2009年的基础上稳中有升,稻草总产量与2009年基本持平,大约为110万吨。我县稻草综合利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全县面广量大的稻麦稻草。2010年预计稻麦播种总面积为173.57万亩,稻麦稻草总产量约为84.92万吨,其中夏熟三麦播种面积达90.24万亩,稻草总量36.64万吨;水稻播种面积预计达83.33万亩,稻草总量48.28万吨。2010年我县将加大稻麦稻草综合利用力度,进一步拓宽利用渠道,力争利用稻麦稻草近60万吨以上,利用率达70%:
一是加大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力度,全年计划还田27万亩,利用稻草约12万吨左右,其中:夏季还田约18万亩,利用稻草近7万多吨,秋季还田约9万亩,利用稻草约5万吨;
二是加大稻草肥料化利用力度,全年计划利用稻草18.5万吨以上,其中:通过桑园、果园、旱作覆草还田约12万亩,利用稻草近5万吨;通过麦稻轮作留高桩还田,利用稻草13万多吨,其中夏季(麦套稻)5万吨,秋季(稻套麦)近8万吨;试验、推广麦稻草全量快速腐解还田技术,实施1.4万亩,利用稻草0.5万吨左右。
三是积极引进、推广稻草能源化利用技术,力争利用稻草13.2万吨。计划实施稻草固化成型项目两个,利用稻草0.5万吨;加大稻草发电项目扶持力度,建设配套的稻草收贮点30个,利用稻麦稻草3.7万吨;农户用作生活燃料及企业用在锅炉燃料约16万吨,其中稻麦稻草约9万吨。
四是积极引进、推广稻草原料化利用技术,力争利用稻草近15.8万吨,其中,稻草制板项目一个,利用稻草0.5万吨;植物纤维、稻草造纸项目一个,利用稻草0.3万吨;稻草编织加工草绳等草制品15万吨。
五是积极探索稻草饲料化、基料化的其他利用模式,计划利用稻麦稻草1万吨左右,其中:实施稻草饲料加工项目一个,利用稻草0.5万吨;直接饲喂家畜利用稻草约0.4万吨;食用菌基料利用稻草0.1万吨。
2.当地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为有效开展全县农作物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2010年我县在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计划配套1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推进,主要用于项目补助、机械化还田利用补助、宣传发动、试验示范等方面。
3.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情况
项目
合计
省补资金
地方配套
合计
430
330
100
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
226
212
14
稻草能源化利用
124
101.5
22.5
稻草工业化利用
14.5
 
14.5
稻草肥料化利用(覆草、快腐全量还田)
36
 
36
稻草饲料加工利用
10
 
10
工作经费
21.5
16.5
5
4.扶持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奖励、扶持力度,对实施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的田块,补助5元/亩/次。在此基础上,对全县稻草还田示范户1000户,凡实施机械化全量还田、且评比确认的稻草还田示范户,经县考核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350元/户;各镇建设千亩稻草还田连片示范方一个,经县考核验收组抽查合格后,一次性奖补4万元,(具体验收办法由县农机局牵头制定)。
二是加大稻草肥料化利用示范扶持力度,各镇建设千亩稻草快腐还田示范方1个,每亩赠送稻草快腐剂一袋(2kg),经县考核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2万元;鼓励实施桑园、果园、旱作覆草还田千亩示范方建设,拟在马塘、河口、栟茶三镇各建设桑园(或果园)覆草还田示范方各1个,经县考核验收组验

 

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2万元。(具体验收办法由县农委制定)
三是加大稻草收贮点建设和能源化利用等多途径利用的扶持力度,凡完成收购任务的稻草收贮点,按实际收购稻草数量,补助20元/吨;凡实施稻草固化成型项目、且成品达1000吨以上的,经县考核验收组验收确认后,补助100元/吨;凡实施稻草饲料加工项目,年利用稻草5000吨以上的,经县考核验收组确认后,补助20元/吨。(具体验收办法由县发改委制定)。
四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稻草综合利用项目,对草绳协会等从事稻草编织、制板、造纸等加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一定补助,以促进我县的稻草加工产业的发展。(具体验收办法由县农办制定)。
5.稻草综合利用和禁烧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拟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环保局、农委、农机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农办、水务局、公安局、交通局、广电局、教育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如东县农作物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全县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室,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办公室下设五个专门工作组:1.稻草禁烧工作组,负责全县稻草禁烧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2.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工作组。负责全县稻草机械全量还田工作,由县农机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3.稻草综合利用工作组,负责全县稻草综合利用工作,由县农业委员会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4.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组。负责全县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县广电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5.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效能监督组,负责全县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效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确保全县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6.其他情况。
2010年是全县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关键年。5月至6月份、1 O月至11月份为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的重点推进时段,要坚持行政、技术、经济和法律措施相结合,综合治理与重点发展相结合,切实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努力使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省级稻草综合利用推进县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发放公开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巡回宣传车、现场演示会、农民培训、科技下乡、“小手拉大手”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稻草禁烧、稻草还田与综合利用等法律法规与科普知识宣传,在群众中大力倡导爱护环境、节约资源、循环发展的新意识、新风尚,使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的政策、技术、好处家喻户晓,引导农民树立稻草也是资源、焚烧稻草是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搞好综合利用就是增收的新思路、新观念,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稻草禁烧、机械化还田、稻草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大示范引导力度。通过召开具有一定规模的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现场演示会,示范引导农民积极实施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同时积极引进稻草综合利用重点示范项目,提供各项配套服务,努力培植稻草综合利用的新亮点,促进稻草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是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稻草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是稻草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责任主体,各镇镇长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将与各镇签订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镇与村(居、社区)委会也要签订责任书,传递压力;村(居、社区)委会与各农户之间要订立村规民约,落实措施。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包干责任到位,努力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坚决杜绝稻草露天焚烧现象。进一步明确稻草综合利用的方式、露天禁烧要求和奖惩措施,集中精力、财力和人力,扎实抓好稻草综合利用的重点工作:一是配备必备的稻草还田机械。按要求配备好稻草还田机具,及时开展技术培训,并落实好稻草机械化还田的面积;二是做好稻草机械化还田过程中的指导和服务,确保稻草机械化还田的质量和效果;三是积极鼓励草制品加工、稻草发电、固化成型等产业发展,推进稻草收购、贮存运输,协调解决稻草收购、稻草制粒及其它综合利用项目中的矛盾和问题;四是加大稻草禁烧的执法力度,县、镇、村将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稻草和弃置稻草污染水体的行为,对顶风露天焚烧稻草的农户,视情节依法给予50—200元/处的经济处罚,并对其行为予以公示、曝光,可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暂停“一折通”中县级补助资金的发放。
四是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政令畅通。县政府办负责县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有效开展。发改委、能源局负责稻草综合利用发展规划编制,稻草收购、稻草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争取、协调、考核验收等工作。环保部门牵头稻草禁烧组工作,负责稻草禁烧工作,组织实施稻草禁烧的检查和执法,确保无稻草露天焚烧现象。交通部门负责省道、县级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稻草禁烧工作的检查,确保省道、县道及公路用地内无打谷晒场、焚烧稻草及稻草乱堆乱放现象。公安部门负责消防和现场执法,作业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逻工作,对执意露天焚烧稻草的恶劣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农林部门牵头综合利用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作物稻草的青贮、氨化、覆草、堆肥等工作的推进与考核验收,推广普及相关技术,切实提高稻草综合利用水平。农机部门牵头机械化全量还田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作物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工作,重点做好稻草机械化还田的组织协调、全程督查与考核验收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效能督查组工作,负责对全县稻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有关镇、村和部门相关责任人实施督查和责任追究。财政部门负责稻草综合利用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广电部门牵头宣传组工作,负责稻草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宣传报道工作。水务部门负责河道整治与监督管理,杜绝稻草弃置水体、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县农办负责稻草禁烧过程中“一折通”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和扎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对在校学生开展环保、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组织实施“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城管部门负责稻草规范堆置监督管理与执法检查工作。
同时,实行稻草综合利用与露天禁烧工作与县级机关挂钩镇工作相结合,夏、秋季收获期间,县四套班子领导将深入各镇督查指导禁烧工作,县级机关各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到挂钩镇、村蹲点,督促、配合好挂钩镇的稻草综合利用与露天禁烧工作的有效开展,各部门可将赠送草绳机与扶贫帮困工作结合起来,每个部门每年赠送挂钩镇草绳机不少于10台,以促进草绳编织产业的发展。
五是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夏收”和“秋收"期间,县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专门工作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进行全面督查和考核。县政府将对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夏季稻草禁烧、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任务的镇,由县财政给付以奖代补资金的60%。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对相关镇、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对辖区内稻草露天焚烧严重,将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撤销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职务;对辖区内,一日发生10个(含10个)以上火点的镇,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00元和3000元的经济处罚,罚没款直接上交县财政,并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效能告诫。各镇要把稻草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压力传递到村、到农户,强化考核、奖惩,出台考核办法,将村干部报酬的20%用于对村(居、社区)委会的考核奖惩,以促进辖区内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建设目标
2010年稻草综合利用率达到 70 %,其中:
(一)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目标任务:
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利用稻草量占稻草总量的 11 %,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 27 万亩,处理稻麦稻草  12 万吨,占稻麦稻草量的 14  %。其中:三麦 18 万亩,处理稻草 7 万吨;水稻 9 万亩,处理稻草  5 万吨。
(二)多种形式利用稻草目标任务:
多种形式利用稻草占稻草总量的 60 %左右,利用稻草      65万吨,处理 223.57 万亩。其中:利用三麦稻草 18.5 万吨,处理 72.24 万亩,利用水稻稻草 30 万吨,处理 74.33 万亩,利用玉米稻草 5 万吨,处理 10 万亩,利用油菜稻草 5 万吨,处理 20 万亩,利用其他稻草 8 万吨(包括棉花、蚕豆、大豆、花生等),处理 25 万亩。
1、稻草能源化利用稻草 0.5 万吨,其中:①稻草户用沼气池  /  处,利用稻草  /  吨;②稻草沼气集中供气站  /  处,利用稻草  /  吨;③稻草气化集中供气站  /  处,供  /  农户,利用稻草  /  吨;④稻草固化成型项目 2 处,处理稻草 5000 吨。
2、肥料化利用稻草近 19 万吨(不包括机械化还田),其中有机肥厂利用   /   万吨,覆草 12.17 万亩,利用 5 万吨,麦稻双套 142.27 万亩,利用近 13.5 万吨, 腐熟还田(包括垫料) 1.4  万亩利用 0.5 万吨;
3、食用菌基料利用稻草  0.1  万吨;
4、养畜饲料利用稻草  5.36  万吨(其中稻麦稻草0.86万吨);
5、工业原料利用稻草 15.8 万吨。其中:制板利用  0.5   万吨,造纸利用   0.3  万吨,草制品编织加工  15  万吨;
6、农户燃料直接利用稻草 15 万吨(其中稻麦稻草9万吨);
7、发电厂利用稻草  9  万吨(其中稻麦稻草3.7万吨);
(三)稻草收贮目标任务:
收贮稻草  3.7  万吨。其中:企业 / 个,收贮  / 万吨;农民合作社 / 个,收贮  /  万吨;农民经纪人 30 个,收贮 3.7 万吨。
(四)推进县基本实现农作物稻草露天禁烧,不发生因稻草抛入水体、稻草焚烧导致重大污染事件。

 

 
三、单位意见
 
省辖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农机局)
 
 
 
县(市、区)人民政府
 
 
省辖市财政局
 
 
 
 

 

 
四、附列资料
 
1.稻草综合利用和禁烧组织机构文件;
2.有关扶持稻草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政策文件;
3.稻草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计划(附表1-7)。
 
 
 

 

如东县农作物稻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
 
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切实搞好我县农作物稻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如东县农作物稻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詹立风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跃生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徐守宏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于立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宝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银东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张  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主任
周载群   县农办主任
潘  君   县环保局局长
郭小虎   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季耀武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潘友兵   县发改委主任  
张玉华   县农机局局长
       严永春   县水务局局长
张光平   县传媒中心主任
刘旭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国均   县教育局局长
徐鹤松   县城管局局长
陈云霞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健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门工作组:
1.稻草禁烧组。负责全县稻草禁烧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潘君同志兼任稻草禁烧组组长,其他部门主动协助牵头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2.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组。负责全县稻草机械全量还田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机局,由张玉华同志兼任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组组长,其他部门主动协助牵头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3.稻草综合利用组。负责全县稻草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委员会,由郭小虎同志兼任稻草综合利用组组长,其他部门主动协助牵头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4.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组。负责全县稻草禁烧、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宣传报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传媒中心,由张光平同志兼任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组组长,其他部门主动协助牵头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5.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效能监督组。负责全县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效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公地点在县监察局,由季耀武同志兼任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效能监督组组长,其他部门主动协助牵头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各专门工作组要在县农作物稻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既明确分工,又通力协作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我县稻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完成稻草综合利用推进县各项建设任务。
各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辖区内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如东县稻草禁烧和综合利用扶持政策
 
根据我县农作物稻草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全县稻草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稻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是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对实施稻草机械化全量还田的田块,补助5元/亩/次。在此基础上,对全县稻草还田示范户1000户,凡实施机械化全量还田、且评比确认的稻草还田示范户,经县考核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350元/户;各镇建设千亩稻草还田连片示范方一个,经县考核验收组抽查合格后,一次性奖补4万元。
二是稻草肥料化利用。各镇建设千亩稻草快腐还田示范方1个,每亩赠送稻草快腐剂一袋(2kg),经县考核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2万元;鼓励实施桑园、果园、旱作覆草还田千亩示范方建设,拟在马塘、河口、栟茶三镇各建设桑园(或果园)覆草还田示范方各1个,经县考核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2万元。
三是稻草收贮建设项目和能源化、饲料化利用。凡完成收购任务的稻草收贮点,按实际收购稻草数量,补助20元/吨;凡实施稻草固化成型项目、且成品达1000吨以上的,经县考核验收组验收确认后,补助100元/吨;凡实施稻草饲料加工项目,年利用稻草5000吨以上的,经县考核验收组确认后,补助20元/吨。
四是稻草工业化综合利用。对草绳协会等从事稻草编织、制板、造纸等加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一定补助,以促进我县的稻草加工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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